建筑业工程发票备注栏写错了如何处理

2025-12-18 13:4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6794

导读:在开建筑业工程发票时客户要求在备注栏上写些信息,有些会计比较粗心大意,在填写备注的时候写错了,等发票开了出来检查后才发现它错了。那么,建筑业工程发票备注栏写错了如何处理?

  建筑业工程发票备注栏写错了如何处理

  属于信息错误,需要作废重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

  建筑分包工程结算如何开具发票及征税

  一、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

  建筑分包工程以分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发票开具问题

  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即时完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收取分包工程款时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完税,总承包人向兴建单位收取全额工程款时凭分包人开出的发票作为分包工程已完税的依据进行抵减,余额征税。税务机关在开出全额发票时应在发票存根联上注明分包工程开出发票金额和字轨号码。

建筑业工程发票备注栏写错了如何处理

  单位在接收建筑服务发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建筑服务发生地

  根据23号公告规定,建筑服务发生地,地址具体到县(市、区)即可,如济南历下区、青岛市南区、聊城东昌府区等,没必要填写到具体到****公司*****院、厂区,这种填写,要么太具体没按文件规定执行,要么未能体现行政区域,只写公司院内或公司厂区,均不符合23号公告规定。

  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3号公告未具体规定,建议以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为准。

  3、无论是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均要求在备注栏注明上述信息,我们很多纳税人认为,只要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就没有错,这种想法要不得,税务大厅仅仅是履行代开发票职能,纳税人仍然是服务提供方,发票的开具要求并不因是代开而区分对待。纳税人在填写代开发票信息表时,应该按税收规定将代开信息填写齐全,不要认为税务大厅的工作人员都懂税收政策。

  4、非建筑服务的发票不必填写上述信息

  23号公告规定,只有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和项目名称,非建筑服务的发票未做要求,既然没有税收文件规定要求非建筑服务的发票在备注栏填写上述信息,则就不应填写,否则属于画蛇添足。

  建筑业工程发票备注栏写错了如何处理?为了避免有发票开错需要作废重开的情况发生,最好是能够在开具发票时认真浏览下、检查下,确定发票是没有错,不然开错了再重新开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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