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假帐--会计的道德准则

2025-12-28 21:28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28

导读:(作者:记者陈清清 朱晓彦) 今年7月1日,新《会计法》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宣传《会计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财政部于2001年6月27日至28日在京召

(作者:记者陈清清 朱晓彦)

今年7月1日,新《会计法》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宣传《会计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财政部于2001年6月27日至28日在京召开了“新《会计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会议总结了新《会计法》实施一年的情况,研究了进一步贯彻《会计法》和落实朱?基总理不久前作出的“不做假账”指示精神,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等问题。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副部长张佑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及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讲话中指出,新《会计法》实施一年来,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计法》的精神逐步深入人心,以《会计法》为主的会计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财政部今年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至9月份,在全国范围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检查单位负责人是否有授意、指使、强令编造虚假会计资料等行为。目前,检查工作已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展开。项怀诚强调说,通过一年来的宣传、贯彻,《会计法》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作用日益显现,对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规范作用更加突出,对单位负责人落实其会计责任的约束力有所加强,对造假账等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度不断增强。这充分说明,新《会计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和适应性是经得住考验的。项怀诚同时指出,从会计工作现状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很严重,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依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项怀诚在部署今后的工作时指出,贯彻实施《会计法》,需要标本兼治,整改并举,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把贯彻《会计法》与落实“不做假账”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今年4月16日,朱?基总理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提出了“不做假账”的重要指示。“不做假账”是每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是加强财经法纪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这一指示,既是对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重要地位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当前会计秩序存在突出问题的深刻剖析,同时也是我们贯彻实施《会计法》,切实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的重要行动指南。二是要把贯彻《会计法》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今年的主要任务,是要扎实抓好《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已由单位自查转入重点检查。为了使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财政部提出两条要求,“突出重点”和“违法必究”。三是要把贯彻实施《会计法》与进一步完善会计“游戏规则”结合起来。当前,一方面要认真抓好新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督促企业依法生成、披露会计信息;另一方面,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会计“游戏规则”,以防范、制止花样翻新的造假行为。四是要把贯彻《会计法》与健全会计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起来。要继续按照中央要求推进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当前的重点是要加强政策指导和调查研究,推动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发挥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欺诈舞弊等行为的“防火墙”作用。五是要把贯彻《会计法》与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这是会计工作贯彻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不做假账”,这是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高度概括,也是《会计法》最基本的要求。会计人员应当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指导自己的执业行为,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自律、自重,做到依法理财。

   座谈会由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主持,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