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摇珠”方式决定受委托机构

2026-01-02 18:5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22

导读:中介机构想接委托业务不用跑关系 摇珠机中的小球一阵狂转后,“3”号的黄色小球被缓缓托起。“噢,我中了!”广东南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薛先生兴奋地举起了右手——他成了广

中介机构想接委托业务不用跑关系

摇珠机中的小球一阵狂转后,“3”号的黄色小球被缓缓托起。“噢,我中了!”广东南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薛先生兴奋地举起了右手——他成了广州市中级法院以“摇珠”方式决定受委托机构的首位幸运儿。

  过去,法院委托评估、拍卖、会计审计和破产清算等中介机构通常是由审判业务庭和经办法官操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广州中院参照广东省高院的相关规定,对此进行改革,以“摇珠选定法”来确定具体案件的委托机构。今后,广州中院将在每周的星期三举行摇珠确定现场会,如在房地产业务评估项目的某宗案件中摇出的珠号是2,代表年度代号为2的中介机构就有权受理这宗案件的评估业务。

昨天的“摇珠”确定了31起案件的委托中介机构。第一个“中彩”的广东南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代表薛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为了接到法院的某单评估业务,需要到处托人说情,经常搞得一肚子气。“现在好了,公开摇珠,摇中当然最好,不中也不用怨别人‘有关系’,希望以后这种做法能推广到全省的法院。” 背景资料:《南方日报》  2002年1月24日,省高院首次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了广州市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3家委托评估、审计机构和广东省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等 33家拍卖机构2002年度的年度代码。这一新举措标志着更公平、公正、公开地挑选委托评估、审计、拍卖机构来处理执行案件标的物的新机制已率先在我省完善。视野社区网友评论: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