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遇上营改增 这些问题莫忽视
导读:今年7月增值税三报叠加和房产税季报过后,笔者抽查了部分房产税季度申报情况,发现了不少的问题,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计税依据错误的问题更是突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营改增后,房产租金收入由原先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计税方式也由原先的价内计税改变为价外计税,带来了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
今年7月增值税“三报叠加”和房产税季报过后,笔者抽查了部分房产税季度申报情况,发现了不少的问题,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计税依据错误的问题更是突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营改增后,房产租金收入由原先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计税方式也由原先的价内计税改变为价外计税,带来了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的混乱。因此,营改增后如何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正确计算房产税,应厘清以下四个问题。
问题一:营改增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否含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在计征房产税等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同时,对于享受减征、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还专门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因此,2016年5月1日后,纳税人从租计征房产税时,其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问题二:出租房产增值税计税方法如何确定?
营改增后确定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必须先厘清增值税如何计算。当前,纳税人出租房产一般存在三种情形:一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二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产,三是其他个人出租房产(住房、其他房产)。增值税计税方法也存在两种方式: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纳税人增值税纳税资格的登记种类的不同,其计税的方式和依据也各不相同。详见文尾表格。
提示: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对于一般纳税人存在多套房产出租,可能存在不同房产适用不同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情形,不仅需要向国税机关备案,也要向地税机关备案。
问题三:一般计税方法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出租房产实行(或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无论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多少,其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就是增值税发票中列明的“销售额”,即: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11%的增值税率折算后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全部租金收入÷(1+11%)
即使纳税人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增值税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其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仍然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在房产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问题四:简易计税方法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选择(或实行)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由于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税优惠,其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按5%的征收率折算不含税租金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确定:
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以收到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实际全部租金收入÷(1+5%)。
2.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的,因纳税人可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以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种类的不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同,其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其“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不扣减增值税额”,即不扣除减免的增值税额,具体如下:
满足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出租房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的,确定其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即为实际收到的全部租金,无须折算“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满足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出租房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或部分),不享受免征优惠,应按规定征收(或预缴)增值税,其缴纳的增值税额应予在租金收入中扣减。具体如下: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实际全部租金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增值税额。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预收)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其房产出租的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计算按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现行增值税新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的,其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房产税计税依据应为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即:实行优惠税率的其他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房产税计税依据:全部租金收入-〔全部租金收入÷(1+5%)×1.5%〕=全部租金收入-实缴增值税额。
综上,实行简易方式计税的房产出租房产税计税依据,可以简单地记为:
实行简易方式计税的房产出租房产税计税=全部租金收入-实缴增值税额。
- 上一篇: 新疆查处劳务派遣行业虚开发票10069份
- 下一篇: 北京:从一家企业的三份报表谈起

- 202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2026-02-21
- 对公账户的流水别人可以查吗 2026-03-21
- 开发支出属于非流动资产吗 2026-01-27
- ukey开具的电子发票没有电子签章怎么办 2025-12-21
- 行政单位的罚没收入应计入什么科目 2025-12-26
- 现金比率过高说明什么问题 2025-12-20
- 军人可以退税吗 2025-12-21
- 个体工商户账户是个人账户吗 2025-12-21
- 存货增长率计算的公式 2026-02-25
- 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未付款会计分录 2025-12-20
- 甲公司进行资产清查时发现短缺一台笔记本电脑,原价为4500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000元,购入时增值税税额为720元。经查明属于管理人员的责任,管理人员需赔偿1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影响甲公司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元。 A800 B1500 C1900 D2265 购买时的税款已经给出是720,为什么还要重新计算 2026-01-03
- 老师,我们需要支付给个人几十户每户四千的费用,是贷款利息,但是以工资的形式发,能用现金发吗? 2026-04-03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的申报品目 申报上是灰色的 怎么填 2026-02-26
- 今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吗?申报错误的可以更正是吗?不涉及滞纳金,和企业所得税一样? 2026-04-12
- 老师打印的电子发票是A4满版的可以作为报销凭据么? 2026-04-12
-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单位法人自己居住的房子开单位租赁费,那单位真的租房子也开开租赁费这样可以吗? 2026-01-25
- 老师好,8月5日借了一个公司100万,计提利息是从哪个月开始,直接在8月份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我本金记入了应付账款,利息计入其他应付款还是应付账款 2026-01-15
- 老师,会计交接相关事项都有哪些?有模板吗? 2025-12-19
- 老师 拍摄节目给嘉宾买的意外险计入哪个科目?@答疑-宋老师(1002967304) 2026-02-08
- 昨天财务管理考试有题和答案出来不,我想看看答案 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