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的账务处理

2026-02-16 14:4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501

导读: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是可以进行税务的减免的.在会计上,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呢?很多的新手会计对此还不太清楚.下面的文章中小编示范了具体的处理过程,感兴趣的话就接着往下看吧!

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 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 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一般纳税人享有附加税免征政策吗?

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对于减免的税款的会计处理一直是一个重点问题,在会计中是很常见的,因此各位新手会计要自行掌握.上述文章针对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的账务处理的做法进行了讲解.相信看了文章的解答,大家都学会了相应的处理了吧!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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