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地下建筑物成本如何处理?

2026-01-06 11:38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56

导读:回答1: 首先明确一点,地下建筑物就用途来说,一般分为公共配套设施、可出售的地下建筑以及未经许可建设地下建筑。 三个种类的计算成本都是不同的: 1)公共配套设施来说,按规定予以扣除; 2)可出售的地下建筑来说,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则不分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付金额,其开发成本只是地上建筑成,其他成本在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直接平均分配。 3)而对

回答1:

首先明确一点,地下建筑物就用途来说,一般分为公共配套设施、可出售的地下建筑以及未经许可建设地下建筑。

三个种类的计算成本都是不同的:

1)公共配套设施来说,按规定予以扣除;

2)可出售的地下建筑来说,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则不分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付金额,其开发成本只是地上建筑成,其他成本在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直接平均分配。

3)而对未经许可建设地下建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作为扣除项目金额。

回答2:

您好,地下建筑可作为物业管理用房、储藏室和车库等用途,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角度,地下建筑物可划分为三类:一类是未经许可建设地下建筑,二类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人防设施)的地下建筑,三类是可售地下建筑。

对未经许可建设地下建筑,按合理的方法计算的其应分摊的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作为扣除项目金额。对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人防设施)的地下建筑,按规定予以扣除。

对可售地下建筑面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分摊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对于可售地下建筑开发成本,除了只归集于地上建筑的成本(如地上建筑特定的装修、设施成本等)外,其他成本在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之间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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