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下的车位要交房产税吗

2025-12-21 15:08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113

导读:企业名下的车位要交房产税吗!地下车位要缴纳房产税吗,地下建筑和地上建筑有所不同,在房产税上是否需要区别对待,这房产税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这要从地下建筑的功能来看,具体如何,大家可以阅读下面更多资讯详情,请点击阅读.

企业名下的车位要交房产税吗

地下停车场,要缴纳房产税.

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

1、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2、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根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航(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地下停车位税政问题的批复》(沈地税函〔2013〕54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

"一、从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免征收地下人防工程房产税的批复》(辽地税函〔2011〕183号)规定免税的地下人防工程,无论是自用还是出租,还是销售长期使用权,均不征收房产税.此前,未征税款不予补征.

二、对不符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免征收地下人防工程房产税的批复》(辽地税函〔2011〕183号)规定免税的地下停车位均按从租计征房产税.在2012年4月10日之前,发生的出租地下停车位或出售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行为,未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应予补缴,在2013年底前补缴的不征收滞纳金."

扩展资料:

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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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十一条同时废止.

企业名下的车位要交房产税吗!地下车位要缴纳房产税吗由会计小编整理,如何计税也是一个重点,企业建造的房屋和自用地下建筑的房产税要如何计税呢.大家不懂的话,可以请咨询疑问解答老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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