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6-01-03 20:4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409

导读: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创新发展,推出了一系列的税法优惠政策,不过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税法规定是有适用范围的限制,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委托研发费用加

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委托研发情形下,考虑到涉及商业秘密等原因,财税〔2015〕119号规定,除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进一步明确,委托方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委托方发生费用的80%计算加计扣除.同时特别强调,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计算税前加计扣除.

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国际间技术交流,《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改变原有规定,明确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了鼓励企业参与研发和多购买境内的研发服务,文件规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同时还明确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例1: A企业(非科技型中小企业)2018年委托非关联境外B企业研发,假设该研发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条件.A企业支付给B企业110万元;A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120万元.

A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110×80%=88万元

A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120×2÷3=80万元

A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80万元(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

2018年,A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120+80)×75%=150万元.

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75%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75元(100×175%)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上就是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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