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

2026-01-04 09:4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38

导读:回答1: 这种情况不能,因为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第二条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由于a公司生产的道路污染清除车,是交通工具

回答1:

这种情况不能,因为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第二条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由于a公司生产的道路污染清除车,是交通工具,并不是财税[2011]100号文中提到的机器设备,所以即使企业将自主研发的软件嵌入到道路污染清除车随其一并销售,也不符合嵌入式软件产品定义,不能按财税[2011]100号文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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