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发票公司名开错了怎么办

2025-12-18 14:3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348

导读:现在发展方向向着多元经济看齐,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可能会涉及工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发生交易需要开具发票,有小伙伴会疑问:非税发票公司名开错了怎么办?

非税发票公司名开错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 )第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非税发票公司名开错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如何处理

(一)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点来了!作废的前提是:符合作废条件。

那么“符合作废条件”是什么呢?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①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②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③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四个关键词:当月,未抄税,未认证或认证不符,发票联、抵扣联已退回

(二)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三)若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7号)

非税发票公司名开错了怎么办?这个必须到国税大厅去撤销红字单号,单单自己开票系统里面删除只是删除这张信息表,起不了作用的,国税系统里面还会存在的.开错的话首先考虑作废,不能作废的从销售方税务局申请红字通知单,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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