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上年所得税的怎么做分录

2025-12-20 21:50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851

导读:企业所得税应该预先缴纳,最后年度终了后经过汇算清缴之后再进行多退少补,所以会有补缴所得税的情况,那么补交上年所得税的怎么做分录呢,小编下文会具体的解答.有需要学习的朋友不妨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会有帮助.

补交上年所得税的怎么做分录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的会计分录为:

1、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费 ---企业所得税

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前提.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企业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集中体现.

 补交上年所得税的怎么做分录

企业所得税的一些扣除项目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8%),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如上所述,补交上年所得税的怎么做分录就是这样,补缴的所得税最终会影响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当期损益,补缴的滞纳金也是一样,因为是跨年度的,所以都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文内容到此结束,更多解答请关注本站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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