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进项税额转出额与信息表数据不符怎么办

2026-02-28 13:4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598

导读:在两方交易的过程中,当发生了非正常的损失的时候,在会计上就要做相应的进项税额的转出了.如果是发生了退货,还需要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那么红字发票进项税额转出额与信息表数据不符怎么办?首先,大家要找出不符的原因.

红字发票进项税额转出额与信息表数据不符怎么办

造成该问题可能有两种原因:

1、作为购买方,当月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后申报时没有填写相应的进项转出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八条,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 凭证.

但是个别企业往往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再填报进项转出,这与规定不符,也是造成无法申报的原因.

2、购买方在红字信息表上传后状态为"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发现信息表内容有误,直接点击了"删除"按钮,但该操作不能撤销税务端的此份信息表,因此造成企业统计信息与税务端不符.

因此,购买方在红字信息表状态为"审核通过"时,要作废该份信息表,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

 红字发票进项税额转出额与信息表数据不符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已认证发现错误怎么办?

1、已认证的发票,不能再退回作废重开;

2、只能先作为正常发票申报抵扣,然后走冲红重开程序;

3、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红字申请单(理由就是发票开具有误),然后把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凭通知单冲红,重开发票给购货方;

4、购货方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的次月申报期,将该发票涉及到的进项税额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红字发票进项税额转出额与信息表数据不符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需要找出不符发生的原因,如果这张信息表已经审核通过了.大家就要到税务机关去办理了,要将这张表格作废,然后重新填一张了.上文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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