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注册会计师已划转由广东省财厅直管

2026-01-11 18:5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92

导读:南方网讯 笔者昨天(7月13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原委托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已划转由省财政厅直接行使。省财政厅近日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程序及相关问题作了重申。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向当地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而事务所合并应向合并后事务所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

南方网讯  笔者昨天(7月13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原委托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已划转由省财政厅直接行使。省财政厅近日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程序及相关问题作了重申。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向当地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而事务所合并应向合并后事务所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的设立、延期、变更,若代表处在广东省境内,申请机构应向省财政厅提交申请材料,省财政厅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财政部批准。(编辑:李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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