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2026-01-20 18:4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82

导读:会协[200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会协[200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

附件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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