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销项税不能用作增值税抵扣吗

2026-02-04 19:40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31

导读:简易计税销项税不能用作增值税抵扣吗,小编的理解是简易计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很多会计朋友不知道,这是经常困扰财务人员的问题之一,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看遇

简易计税销项税不能用作增值税抵扣吗

不能抵扣,简易方法相当于小规模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简易计税销项税不能用作增值税抵扣吗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由此可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上就是简易计税销项税不能用作增值税抵扣吗的全部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方式的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希望你能针对性解决问题,看完上文你学会了操作中遇到问题该怎么做了吗?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会计问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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