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6-02-23 17:48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713

导读:对于增值税大家都不陌生,这是一个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都会处理到的税种,它在企业整个税费中所占比例是比较大的,那么你知道知道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吗?来跟我们小编一起找找处理的办法吧!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补充:退货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凭对方开过来的"销项负数"发票直接冲减进项税额,也就是: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进行税额转出相关内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从文中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一般这种情况我们将其计入应交税金,在处理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要求,这个请参照文中的步骤来操作,关于会计方面的知识,非常繁杂,希望你能一直保持学习.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