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公布

2025-12-25 12:4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97

导读:中国会计视野讯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方案》指出,构建合理层级。会计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分设高级和正高级)三个层次,相对应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四个等级,形成一个层次完整、相互衔

中国会计视野讯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方案》指出,构建合理层级。会计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分设高级和正高级)三个层次,相对应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四个等级,形成一个层次完整、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职称评价体系。

会计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以及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衔接。建立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与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对应关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通过考试取得,高级会计师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采用评审方式。获得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等属性相近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的,均可视同会计师职称参加考试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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