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周年座谈会专稿

2025-12-30 16:5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97

导读:《会计法》:共同的行为规则 全国人大工委副主任 卞耀武 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新《会计法》的修订是成功的,是一部很好的《会计法》,是科学的,先进的,具有可操作性,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改革的需要,把我们在经济生活中、国家生活中,还有在社会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规则,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确定下来。所以这部《会计法》具有时代

《会计法》:共同的行为规则  全国人大工委副主任 卞耀武

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新《会计法》的修订是成功的,是一部很好的《会计法》,是科学的,先进的,具有可操作性,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改革的需要,把我们在经济生活中、国家生活中,还有在社会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规则,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确定下来。所以这部《会计法》具有时代的特点。当然以后它还会继续发展、继续完善,我们的经验会增加。这部《会计法》不仅是适应了现实的需要,对长远来讲,也具有很深的影响。    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实施。过去的一年,在财政部的领导下,做了很多《会计法》的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正是这部法律对会计事业的作用和它的生命力。对这一点,在当前和下一步的发展过程中,大家都会有进一步的认识。说实在的,我们搞立法的也是这样。所谓立法,也就是把社会的需要、大家的经验集中起来成为这样一个条款。关于这部《会计法》,我们记得当初跟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的同志一起讨论的时候,实际上也是有很明确的目的的:一是规范会计行为,也就是要依法办理会计事务;二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所谓规范行为也好,还有其他要求也好,都是为了落足到会计信息的真实;三是加强监督;四是违法必究,法律是不能违反的,如果可以违反,可以听之任之的话,法律就没有用了,就没有威慑力、没有强制性了。所以《会计法》的实施,对国家来讲,对社会来讲,都是非常需要的。我们只有在实施中,把《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变成共同的行为规则。可以说,这是一个共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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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顾 综合治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晶川

   从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入手,建立和完善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    第一,强化会计账簿监管,整顿会计账簿市场,从源头上杜绝“账外账”、“两套账”等造假账行为。一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贯彻实施《会计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建账监管责任。一是加强对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将会计建账监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二是大力宣传会计账簿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统一各级领导和广大财会人员对账簿监管工作的认识。三是研制开发了建账监管软件。全省2001年共办理建账监管户数81398户,占应建户数的70%。    第二,夯实基础,整章建制,规范会计行为。本着“服务为主,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再上台阶”的指导思想,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打基础、练内功、抓管理的会计基础建设。    第三,制定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第四,整顿会计软件市场,强化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2000年全省共举办会计电算化培训班701期,培训财会人员4万多人。    第五,开展制度培训,保证新制度、新准则贯彻实施。针对各单位会计制度贯彻中存在的不到位的问题,一年来,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各种会计制度培训班。全省共举办新制度新准则培训班93期,培训财会人员32312人,使广大财会人员的会计知识得到了更新。   通过一系列的、实实在在的会计基础工作建设,提高了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的自觉性。    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树立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权威    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为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一是成立检查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了黑龙江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由人民银行、税务局、审计厅、监察厅等有关部门领导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地市也成立了相对应的检查领导机构。二是制订了检查方案。为使全省检查工作协调统一,省财政厅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全省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通知》及《自查工作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对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做了统一安排和部署。三是加强巡视指导。省厅组织3个巡视指导小组,深入到各地市和有关单位,对自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在认真总结各单位《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从5月1日起全省转入《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阶段。为确保检查质量,依法开展检查,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了重点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方式、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的时间等;二是对参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开展依法检查,采取了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地市财政局会计科长和参检人员进行了培训,统一政策,明确思路;三是组织了重点抽查工作。为全面指导和督促全省开展《会计法》重点检查工作,在各地市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财政厅在全省选择了50户单位作为重点抽查单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9户,上市公司2户,企业29户,抽调了一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组成了重点抽查工作组,准备利用2个月时间完成重点抽查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9414个单位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发现有各类违纪问题的单位合计9901户。这充分说明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任重道远。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不做假账”,需要标本兼顾,综合治理。    当前重点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要做到检查要细致,查证问题要准确,审理定性程序要严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公开曝光。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树立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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