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虚增收入被罚40万 责任人被警告

2026-01-05 13:5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53

导读:【有奖】欢迎参加中国会计视野国际财会相关考试调查 原标题:超华科技虚增收入被罚40万董事长梁健锋等遭警告 12月18日,广东证监局公布对超华科技、梁健锋、王旭东、范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认为,超华科技虚假确认销售收入277.05万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 当事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

【有奖】欢迎参加中国会计视野国际财会相关考试调查

原标题:超华科技虚增收入被罚40万董事长梁健锋等遭警告

12月18日,广东证监局公布对超华科技、梁健锋、王旭东、范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认为,超华科技虚假确认销售收入277.05万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

当事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19号。梁健锋,男,1965年9月出生,时任超华科技董事长、总裁。王旭东,男,1975年4月出生,时任超华科技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范卓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广东证监局查明,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合正)为超华科技的全资孙公司,2014年期间,惠州合正向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之达)销售覆铜板边料。惠州合正虚假确认了对鑫之达废料销售收入277.05万元,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均虚增277.0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

广东证监局表示,超华科技时任董事长、总裁梁健锋,全面负责超华科技的经营管理,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王旭东,主持领导超华科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范卓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职不到位,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

一、责令超华科技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范卓出具警示函;

二、对梁健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王旭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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