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将新提四项准备 确保会计制度实施

2026-01-05 16:2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97

导读:为确保《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证券公司的贯彻实施,日前,财政部起草了《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增设、取消或调整的会计科目共有11处,同时,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也做出相应的调整。 该规定将"投资风险准备"科目改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增设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无形资

为确保《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证券公司的贯彻实施,日前,财政部起草了《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增设、取消或调整的会计科目共有11处,同时,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也做出相应的调整。

该规定将"投资风险准备"科目改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增设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负债"科目等。另外,规定还增设"资产损失"科目,同时取消"自营证券跌价损失"科目,要求证券公司按规定提取(或转回)应计入损益的各项减值准备,包括自营证券跌价准备、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同时,为了了解证券公司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情况,财政部还一并起草了《证券公司执行会计制度情况调查提纲》,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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