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条件

2025-12-21 16:1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643

导读:在实际购入或新建固定资产,往往会出现固定资产暂估的形式,这是因为企业可能尚未取得该固定资产的全部发票,但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也有可能因为在建工程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要转固,但是相关费用的归集尚未结束,此时就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条件!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条件

第一种情况是:

自建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候,归集已经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并合理预计将来需要继续投入的价款,合计出来应予确认的固定资产暂估价值,据以入账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日后所有的费用都已发生,收到发票之后,可以调整原暂估价值,但原已计提折旧不再变动,只将剩余未提完的折旧总额,在剩余的使用年限中平摊.

第二种情况是:

购入的固定资产已达到使用状态或已投入使用,但发票未到,也应该暂估价值的,等到收到发票后再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

1、购入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取得全额发票时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暂估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注意此时固定资产-暂估的金额一般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待发票全部开具之,按照发票金额调整固定资产入账原值.

2、在建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转固时若无法确定所有合理的费用支出,可以先将已经发生的合理支出进行归集,加上预计将来仍需投入的费用的合计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暂估入账价值.待可以合理归集相关费用之和,调整固定资产原值.

借:固定资产-暂估

贷: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条件

固定资产暂估调整后折旧是否需要调整

1、如果在固定资产暂估后已经开始计提折旧,正式入账时发现存在折旧少提或者多提的请款时,请注意对于多提或者少提部分,我们不应该进行调整,而是将剩余折旧总额在剩余使用年限内合照合理方法进行摊销即可.

2、《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以上就是关于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条件!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方法,同时希望大家记住在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时,对于折旧千万不要进行补提或者少提的调整,那是不正确的会计处理,如果还有什么疑惑,希望你们和会计老师多多交流,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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