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的发票可以做进项转出吗

2026-02-26 18:3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576

导读:纳税人取得的专票,如果可以抵扣,在抵扣之前都是需要先进行认证的.而在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非正常性的损失,就需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了.那么已认证的发票可以做进项转出吗?对此,要看认证之后是否有抵扣来决定的.请看下文.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做进项转出吗

已认证的进项税,如果没有作进项抵扣账务处理,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已认证的进项税并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将应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还有一种情况是销售方误操作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取得重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前,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应按规定作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做进项转出吗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项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动产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做进项转出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来总结一下.如果发票已经认证了,但是还有进行抵扣,是不可以做进项转出的.但是如果发票认证了,并且也已经抵扣了,就可以做进项税额的转出了.转出的时候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来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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