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整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减轻税负

2026-01-08 21:3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15

导读:原标题为:我省贯彻结构性 减税 政策调整 增值税 营业税 起征点 最大限度减轻小微企业税负 为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我省小微企业税负,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政策,我省决定按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确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由月销售额5000元调整为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由月销售额3000元调整为2

原标题为:我省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调整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最大限度减轻小微企业税负

为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我省小微企业税负,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政策,我省决定按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确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由月销售额5000元调整为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由月销售额3000元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由200元/次(日)调整为500元/次(日)。

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月营业额5000元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100元/次(日)调整为500元/次(日)。

由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从高调整,2012年,全省预计直接减少纳税人税负4.4亿元,减收地方财政收入2亿元,

将有7.8万户增值税纳税人、1.8万户营业税纳税人不再缴税。个体工商户是此次起征点调整的最大受惠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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