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

2025-12-20 09:2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476

导读: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那么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对于刚接触会计行业的人来讲却不是那么清晰,小编在下文下文已经为你做出了具体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3目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税服务的接受方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现行增值税规定抵扣税款.

根据财税(2013)106号规定,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帐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应如何申报抵扣已按规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106号文附件2)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申报抵扣时,纳税人在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的"进项发票"--"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中录入相关信息.抵扣税额将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队列资料》(表二)第7栏次反映.

通过上文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的讲诉,我们了解到代扣代缴增值税在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之后,然后按照规定进行申报抵扣,但是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否则不能抵扣.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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