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外购商品的成本

2025-12-19 19:0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027

导读:外购商品销售成本是已销外购商品的进价.通常在"营业成本"帐户下设明细帐户反映.按现行商业会计制度规定,饮食服务业外购商品销售成本,亦可在"附营业务成本"帐户进行核算.那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外购商品的成本如何计算呢?下面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吧.

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外购商品的成本

存货的入帐价值:主要有购货价格、购货费用、税金等,其发出存货的价值由以下方法确定.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

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外购商品的成本

计算公式:

库存原有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视同销售的货物不知道销售价格只知道成本价,如何计算增值税?

视同销售的货物可以按照以下三种方法确定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外购商品的成本做出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外购商品销售是销售外购商品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这类商品不需加工复制即可售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出售.其销售收入,应按货源情况确定是否属于企业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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