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率

2025-12-18 20:27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492

导读:近期有网友来平台咨询关于附加税率方面的事宜,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接下来就请大家把时间交给小编,一起来学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率。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率

  城建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在市区的,为7%;在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县,镇的,是1%。

  教育费附加统一税率:3%。

  地方教育附加 :2%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率

  什么是地方教育附加税?

  地方教育附加税属于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广东,已明确规定,该笔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基金预算支出。

  目前,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因此,此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关于教育费附加减免的最新规定

  国务院决定从2月1日起, 清理规范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 。

  据市地税局测算,新政实施后,我市享受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费用的缴纳义务人将由5.2万户增加到12.05万户,新增减免费用7257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435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903万元),减免费用将由950万元激增至8207万元,增长8.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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