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税收协定第三议定书生效

2026-01-02 13:46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08

导读: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号),指出,《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于2010年5月27日在北京正式签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号),指出,《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于2010年5月2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0年12月14日和2010年12月20日互相通知已完成使该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根据该议定书第二条的规定,该议定书应自2010年12月20日起生效。

第三议定书修订了2006年8月21日在香港签订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的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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