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抢购的个税如何处理?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否能按照商业折扣或者打折销售来处理?

2026-01-03 10:5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73

导读:回答1: 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0号《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回答2: 根据财税[2011]50号《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回答1:

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0号《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回答2:

根据财税[2011]50号《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因此,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国税函[2010]56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可以与增值税做相同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折扣比例过高,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应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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