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滞纳金抵扣留抵的会计分录

2026-02-26 14:2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143

导读:在企业具有欠缴税款滞纳金的同时、又有进项留抵税额,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使用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虽然税法对此有规定,但是会计上怎么做账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读增值税滞纳金抵扣留抵的会计分录.

增值税滞纳金抵扣留抵的会计分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1]1197号)规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国税发[2004]11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滞纳金抵扣留抵的会计分录

增值税可抵减欠税包括哪些

1、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

《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9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欠缴税金是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包括呆账税金、往年陈欠、本年新欠、未到限缴日期的未缴税款、缓征税款和应缴未缴滞纳金.

第六条规定,各会计核算单位都必须在"待清理呆账税金"总账科目下,增设"关停企业呆账税金"、"空壳企业呆账税金"、"政府政策性呆账税金"、"其他呆账税金"四类明细科目,详细核算反映所有的关停企业、空壳企业和政府政策原因造成的欠缴税金及所有三年以上的欠缴税金情况.

只要是增值税欠税,是不限制欠税时间.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

2、国税函〔2005〕16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3、简易计税形成的欠税能否抵减?目前并无具体明确的文件依据,一直未有定论.

增值税滞纳金抵扣留抵的会计分录的讲解就到这里啦.更多关于增值税账务处理的热点资讯、实务案例请见我们的后续更新,财税知识变化多更新快,各位财税小伙伴想要跟上财税变化的形势,赶快关注我们吧,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专业资讯!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