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违规惩罚需加重

2026-01-13 14:50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66

导读:近日证监会根据审计署的检查情况,分别对违规的4家上市公司、4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原因是其未审计出相关上市公司的违规情况。这里所指的“未审计出”的弹性较大,究竟是由于业务水平不佳或工作态度马虎而未审计出违规情况呢?还是碍于上市公司的情面故意未审计出违规情况呢?上述情况一种属工作失误,

    近日证监会根据审计署的检查情况,分别对违规的4家上市公司、4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原因是其未审计出相关上市公司的违规情况。这里所指的“未审计出”的弹性较大,究竟是由于业务水平不佳或工作态度马虎而未审计出违规情况呢?还是碍于上市公司的情面故意未审计出违规情况呢?上述情况一种属工作失误,一种则属主观故意违规,性质上有着本质区别。而采用的这种通报批评式的惩罚,对可能犯有主观故意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会构不成应有的惩戒作用。  注册会计师无疑属于高薪阶层,通报批评的处罚与注会的平均高薪待遇根本不处于同一水平上,如果由于业务水平不佳或者丧失职业道德,还有什么资格来获取高薪回报?我认为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理应没收其全额审计费用并处高额罚金;对直接负有责任的注会,应取消其一段时间的审计业务资格,并处个人罚款。严格的市场审计规则才是维护公信力的基础。

本文版权属于作者和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