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改名后收到开来原名称的发票还能

2026-01-27 19:3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433

导读:机关事业单位适用政府会计准则,与普通会计准则有所区别,本文所讲解的问题是,机关事业单位改名后收到开来原名称的发票还能报销吗?能否报销要看单位的具体政策,名称变更后,一般来说,原来的发票就不能用了,具体解答请看下文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改名后收到开来原名称的发票还能报销吗

不能。如果密码是原来的数据明码式的,名称变更后,对方仍按原名字开的,可以继续认证的。但要立即通知对方,以后再按新名称开具。如果是密码是用二维码格式的,那就不能认证,需要要退回去,重新开具。

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机关事业单位改名后收到开来原名称的发票还能报销吗

发票票面开具要求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见附件。

小编整理了详细的资料为大家解答了机关事业单位改名后收到开来原名称的发票还能报销吗这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吗,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继续提问,发票是非常重要的经济凭证,相关的知识,政策等我们都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