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了新规范
导读:长期以来,大规模的资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严重威胁金融安全。一些放贷人非法拆借、以贷养贷的违规行为,实际上使银行信贷资金异化为民间借贷资金,一旦产生风险,会向银行
长期以来,大规模的资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严重威胁金融安全。一些放贷人非法拆借、以贷养贷的违规行为,实际上使银行信贷资金异化为民间借贷资金,一旦产生风险,会向银行体系传递,容易引发一系列风险。此次印发《通知》的出发点正是为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而且以暴力催收为主要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报端,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妨碍了正常金融活动健康发展。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非法金融行为亮剑,对民间借贷行为作出规范。
借贷资金必须自有合法
长期以来,民间借贷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西南财经大学此前发布的中国民间金融发展报告显示,民间借贷资金规模已高达数万亿元之巨。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严重威胁金融安全。一些放贷人非法拆借、以贷养贷的违规行为,实际上使银行信贷资金异化为民间借贷资金,一旦产生风险,会向银行体系传递,容易引发一系列风险。
此次印发《通知》的出发点正是为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间信贷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
《通知》还对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作出了规定,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民间借贷一旦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若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通知》还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这也是2017年原中国银监会下发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后,就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民间借贷相关活动再次发布的一道“禁令”。
对暴力催收行为说“不”
规范民间借贷,对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其根本出发点是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此次《通知》明确严厉打击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暴力催债以及面向在校学生的非法贷款。
一位曾遭遇过暴力催收的“打工族”告诉记者,他去年在某现金贷APP平台上借过1000元,因为没有及时还款,有时半夜十一二点都会接到催债电话。“通过这些借贷平台借钱很快,有的1天到账,有的只需几个小时。一旦无法还款,平台就会采取‘呼死你’的方式,打爆借款人的手机。”他说。
因催收导致的极端事件也屡见报端,今年以来媒体就报道过多起此类事件。一位19岁女孩陷入现金贷泥潭,母亲借遍认识的人,拆东墙补西墙还了10余万元后,因压力太大服农药自杀;一名25岁理工科硕士在旅社自缢身亡。家人从其手机中发现13个网贷APP,累计5万多元债务。
有学者分析指出,目前高利贷越来越集中于高风险的放款人和借款人,这两类人博弈的结果使得一些非常规手段出现在借贷纠纷的处置中,最终使高利贷出现涉黑倾向,很容易导致恶性事件。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如果高风险的借款人违约,放贷者对他们几乎束手无策,所以一些高利贷放款人可能就会使用非常规手段催债。
由于一些暴力催债手段极其恶劣,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必须坚决严厉打击。此次《通知》对暴力催债的行为说“不”,明确要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另外,“校园贷”也被《通知》纳入严厉打击的范畴。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在校学生用裸照贷款,当无法及时还款时,放贷人便以公开裸照为由逼迫,并酿成惨剧。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规范发展需多方施策
由于民间借贷活动情况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监管难度很大。比如,治理暴力催收,不仅需要加大打击力度,而且需要从源头治理;严禁“校园贷”,在规范相关借贷平台的同时,还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各方群策群力。
规范民间借贷需要从源头规范,改进金融服务是重要举措之一。《通知》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另外,《通知》还要求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位长期关注民间借贷的律师对记者表示,民间借贷维权难,利率不透明,证据不足是主要原因。除了要加强宣传,让大家明白高利贷的利率限制、法律规定等之外,借贷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方便将来维权。
- 上一篇: 财政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 下一篇: 明细账总分类账

- 期间费用明细表利息收支怎么填 2026-03-04
- 技术服务费能不能加计扣除 2025-12-21
- 职工的差旅费是否属于其他应收款 2026-02-26
- 现金比率一般多少合适 2025-12-21
- 物业给小区购垃圾桶的会计分录 2025-12-20
- 哪些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2026-03-25
- 没有数字的公章有效吗 2025-12-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2026-02-18
- 电子票当月红冲的需要做账吗 2026-02-22
- 实际收到注册资本摘要怎么填写 2026-02-22
- 甲公司进行资产清查时发现短缺一台笔记本电脑,原价为4500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000元,购入时增值税税额为720元。经查明属于管理人员的责任,管理人员需赔偿1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影响甲公司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元。 A800 B1500 C1900 D2265 购买时的税款已经给出是720,为什么还要重新计算 2026-01-03
- 老师,我们需要支付给个人几十户每户四千的费用,是贷款利息,但是以工资的形式发,能用现金发吗? 2026-04-03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的申报品目 申报上是灰色的 怎么填 2026-02-26
- 今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吗?申报错误的可以更正是吗?不涉及滞纳金,和企业所得税一样? 2026-04-12
- 老师打印的电子发票是A4满版的可以作为报销凭据么? 2026-04-12
-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单位法人自己居住的房子开单位租赁费,那单位真的租房子也开开租赁费这样可以吗? 2026-01-25
- 老师好,8月5日借了一个公司100万,计提利息是从哪个月开始,直接在8月份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我本金记入了应付账款,利息计入其他应付款还是应付账款 2026-01-15
- 老师,会计交接相关事项都有哪些?有模板吗? 2025-12-19
- 老师 拍摄节目给嘉宾买的意外险计入哪个科目?@答疑-宋老师(1002967304) 2026-02-08
- 昨天财务管理考试有题和答案出来不,我想看看答案 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