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小金库再遭棒喝

2026-02-14 12:5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92

导读:金融机构违规设置的“小金库”还想藏着、掖着?如今,不管“小金库”的设置形式“或明或暗”,负责监管的财政部门都能够明察秋毫把“小金库”“挖”出来。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对于金融机构私设“小金库”防范的严密,依法处置的力度之大,犹如一根大棒“击碎”了银行的违规梦。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禁止金融机构设置“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下称

金融机构违规设置的“小金库”还想藏着、掖着?如今,不管“小金库”的设置形式“或明或暗”,负责监管的财政部门都能够明察秋毫把“小金库”“挖”出来。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对于金融机构私设“小金库”防范的严密,依法处置的力度之大,犹如一根大棒“击碎”了银行的违规梦。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禁止金融机构设置“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详细的罗列了各种可能出现设置小金库的形式,同时规定,“财政部门如发现金融机构有设置‘小金库’的情形发生,应当追回资产和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对于金融部门设置‘小金库’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不久前,“审计风暴”中的“两行”(建行、农发行)事件让人记忆犹新。在审计署组织对中国建设银行及20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2000多个分支机构的审计中,这两家银行均暴露出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尤其对于目前正筹划海外上市的建行来说,这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情。自被审计署查出建行违规私设88个小金库、金额过亿元以来,建行的海外上市计划就一再搁浅。有业内人士说,建行海外上市已经没有时间表。看来,建行的违规操作也给海外投资者心里埋下了阴影。

与建行同时“落马”的还有农业发展银行。1995年以来,农发行总行通过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变相融资收取高息等方式,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达5736万元,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混乱,不少支出没有必要的批准手续和会计记录。

在中国为数不多的商业银行中,建行和农发行的“小金库”事件绝非事出偶然。毋庸讳言,“小金库”可以在福利待遇上给小集体甚至单位职工带来利益,因此,在小集体或单位内部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他们对私设“小金库”现象多采取默认、放任的态度,一般不会积极抵制或举报。

一位熟悉金融风险审计的人士指出,中间业务作为一种资产负债之外的银行业务和占用银行资产较少的业务,它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不直接反映出来。也就是说,银行办理中间业务时并不直接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身份参与。中间业务的上述特点决定了中间业务收入不易监控,由此可能出现部分基础网点中间业务收入游离于大账之外,或基层网点擅自截留手续费收入,私设小金库和以收抵支等现象,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容易产生财务法律风险。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早在两年前禁止金融机构私设“小金库”的相关法规就在酝酿。出台后的法规从禁止将贷款与存款不同业务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禁止金融机构内部互相融通拆借往来等方面对设置“小金库”的来源、渠道、方式做出规定,消除了以往审查小金库“拔萝卜带不出泥”的隐蔽特点,从而从源头上截断了小金库的“活水”。更有专家建言,杜绝“小金库”要和加强《会计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宣传联系起来。为了杜绝中间业务收入游离于大账之外,银行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入大账,严禁擅自截留手续费收入、私设小金库和以收抵支;要按照规定将有关收入如实地在相应会计科目中记录和反映。与此同时,中间业务牵头部门应加强对中间业务收入入账情况的检查,要配合稽核部门开展中间业务收入专项稽核,加大约束和处罚力度,防止业务收益的“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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