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怎么处理

2026-02-27 20:3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619

导读:个税的缴纳中有几个概念困扰了不少人,比如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怎么处理,有学员咨询什么是义务人,说的是单位还是个人呢,当时小编建议他看看个人所得税法,其中第八条规定的很清楚,这点对于本文的问题的解决是很有帮助的,本文如下.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怎么处理

是按照价税合计个人实际收到金额代扣代缴.比如发票1000元,按照1000元代扣代缴,(1000-800)*20%=40.实际给发960元,40元代缴税费.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开票后,请务必要求扣缴义务人为大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开部门开票时不再统一代征个人所得税啦!代开发票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一、支付方在支付相关费用时需要自行履行相关的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二、支付方如果不履行相关的代扣代缴义务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怎么处理,问题的关键个税的那些政策依据,支付人依法扣缴的处理,这支付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本文以劳务报酬的个税处理为例,希望帮助你了解,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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