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罚款要叫增值税吗

2026-02-28 14:4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789

导读:企业收到的罚款有不同情况,有的是提供商品或者劳务收取的罚款,属于价外费用的罚款需要缴纳增值税,这类收入要计入营业外收入,除了增值税期末也要缴纳所得税.关于收到的罚款要叫增值税吗的更多解答,请大家继续学习.

收到的罚款要叫增值税吗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因此,如公司收取商户的罚款是与提供的服务相关的,罚款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依据合同或协议收取或支付的罚款,应作为价外收入,可以开具或索取增值税发票.

根据罚款原因不同而分别考虑我方原因

借:营业外支出

贷:现金

工程队原因 但是我方垫付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收到工程队的罚款 做相反分录即可.

收到的罚款要叫增值税吗

罚款收据与通用缴款书有区别吗

1、未出具统一部门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成立与效力.

2、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当场收缴罚款的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直接上缴国库.由此规定可以清晰地看出,缴纳罚款与作出行政处罚是完全不同的程序,交纳罚款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的事,属于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问题.

3、既然缴纳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那么就不会因是否依法依规缴纳罚款而影响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成立与效力,更不会因是否使用统一部门制发的罚款收据而影响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成立与效力.

好了,有关收到的罚款要叫增值税吗的解答就是这样,有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收取了罚款,也是一种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相对应的缴纳罚款的时候就计入营业外支出.读完上文,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吗,不懂的请向老师提出,谢谢大家.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