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如何抵减

2026-03-05 10:3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580

导读:预缴增值税如何抵减?大家作为企业的会计,那么你知道这个如何处理吗?有经验的财务人员一定对这个问题不会陌生,但是为了能够帮助更多的人掌握这一层面的财务知识,小编搜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仅供参考,如果你也对这个问题有兴趣不妨接着往下看!

预缴增值税如何抵减

1、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2、3、4、5行之和,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同时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5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

2、申报时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大于当期"应纳税额"时,可申请办理退税或抵减下期税款.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C三个项目,其中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B、C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7年7月,三个项目分别收到不含税销售价款1亿元,分别预缴增值税300万元,共预缴增值税900万元.2017年8月,B项目达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计算出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此时抵减全部预缴增值税后,应当补缴增值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栏次,填报1000万元,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填报1000万元,第28行"分次预缴税额"填报900万元,第34行"本期应补(退)税额"填报100万元.

按照河北省国税局的这个解答,A项目和C项目虽然没有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是其预缴的增值税也可以用于抵减B项目已经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应交增值税款.换句话说,河北省国税局认为在增值税政策中并不要求A项目和C项目在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后才可以抵减其预缴的税款.

 预缴增值税如何抵减

预缴增值税如何申请退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领取并填写《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的,纳税人应提交退税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管理科、税务所出具的多交税款调查报告、领取并填写《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县(市)局局长批准,开具《收入退还书》,按退税程序办理退库手续.

预缴增值税如何抵减?从上文中我们可以得知,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看完了上述文章中小编的分析后,不知道各位对于这个知识点了解的怎么样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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