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缴纳的基数如何确定

2025-12-18 20:06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548

导读:残保金缴纳的基数如何确定?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简称,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那么残保金缴纳的基数如何确定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x

残保金缴纳的基数如何确定

按月交的,按上一年的平均人数,平均工资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残保金缴纳的基数如何确定

残保金的用途

《残疾人保障法》明确,残保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另外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了"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

残保金缴纳的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经主管税务机关催缴后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年5月15号和9月15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5‰/天的滞纳金惩罚非常严厉,如果100万残保金逾期1年,滞纳金=100万*365天*5‰=182.5万.企业不按时缴纳残保金将面临巨大的滞纳金惩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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