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和残保金的计税依据

2025-12-18 19:4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4401

导读:工会经费和残保金的计税依据?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坏账,是每一个企业都会遇到的问题.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会面临有账款收不回来的情况.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收回坏账准备会计分录,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工会经费和残保金的计税依据

工会经费和残保金是税务部门替工会组织和残联代收的,都是以工资总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工会经费是工资总额的千分之八、残保金是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

小微企业目前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企业成立3年内暂免交残保金,如果企业安置有残疾人就业的,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去当地残联登记,就可以免交残保金.

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如何计提

残保金按上年单位人均公司计算后按年缴纳,计算方式:

上年度公司人均年工资*(上年平均员工数*1.5%-公司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数)

如果要按月计提的话,按这个数除以12每月计提就可以

工会经费正常可以按每月的工资总额的2%计提

工会经费和残保金的计税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及工会经费税率多少,从何时开始征收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

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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