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案“沉默”开庭 -没有一家媒体拿到旁听证

2026-01-13 16:47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25

导读:★为防止记者混进法庭,法官(左)亲自把门 ★在进行证据交换时,东方电子公司高管及众多媒体记者均被拒之门外记者 张冬萍 摄 时间:2003年9月23日 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韩建玉、程东明、封卫芳等3人 被告: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简称:ST东方)等 事由:虚假信息证券民事赔偿案 由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韩建玉诉东方电

  

 

★为防止记者混进法庭,法官(左)亲自把门

★在进行证据交换时,东方电子公司高管及众多媒体记者均被拒之门外记者 张冬萍 摄

时间:2003年9月23日

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韩建玉、程东明、封卫芳等3人

被告: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简称:ST东方)等

事由:虚假信息证券民事赔偿案

由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韩建玉诉东方电子案是名符其实的第一案: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1·9规定》出台以后,国内首次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虚假信息证券民事赔偿案。

“旁听证早就发完了”

离上午9时的开庭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前的台阶上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记者在等待。更令人惊奇的是,全国各地至少有数十名律师为此专程赶赴青岛。同时到达的还有不少投资者。然而,青岛中院事先安排的第三审判庭仅有16个旁听席。

早在开庭前日,青岛中院新闻中心负责人张杰就表示,记者必须凭记者证办理旁听证才能进场,而且不能录音,不能拍照,不能记录。但记者依约前去办理旁听证时却被告知,旁听证早已发完。后来记者了解到,连同中央电视台和三大证券报在内,没有一家媒体得到青岛中院发放的旁听证。

8点40分左右,原告律师宋一欣出现在青岛中院大楼前,当即就被记者们团团围住。不久,与记者约定“青岛再见”的东方电子组宣处处长李成山也到达了中院,但他一瞥见记者立即扭头假装陌生人,迅速埋着头走进了中院大厅。随后,一辆豪华沃尔沃大巴停靠在青岛中院对面,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亮、祝伟、杨兆全等及东方电子公司有关人员一行十多人浩浩荡荡到达青岛中院。

这时,青岛中院第三审判庭外的走廓里已经挤满了记者和律师。因为早已知道旁听席“奇缺”,工作人员刚一打开门锁,各色人等便一拥而入,抢占有利地形,记者侥幸在旁听席的二排占到了半个座位,头天负责接待记者的东方电子公司李成山也挤在旁听席上。

原被告双方:二比十

宋一欣和助手在原告席上落座,东方电子的代理人华堂律师事务所的4名律师及多名助手则在被告席上落座。但由于人数众多,不得不临时搬了一些椅子摆在后面,原、被告双方形成了二比十的格局。东方电子董秘柳尧杰等也各自搬椅子挤在旁边,而更多的记者和律师则只好站在门边角落里。

记者环顾四周,大约2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已塞进了五六十人,而更多的则在审判庭外吵吵嚷嚷,要求更换一个更大的审判庭。一名法官走进来重申旁听的“三大纪律”:不能录音,不能拍照,不能记录。

时针指向9点整,几名法官走进审判庭。没想到并不是宣布开庭,而是要求原被告双方交换证据,所有旁听人员退到审判庭外等候。法庭内只留下两三名法官和原被告双方的少数几名律师。狭窄的走廓内再次拥挤不堪。

记者、律师和股民们都迅速“各就各位”,媒体记者开始采访到场的投资者和律师,而被赶出来的东方电子方面负责人则临时当起了侦探,不放过任何有关东方电子案的言论。

焦点还是揭露日

在法庭外,来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开始就本案的焦点问题之一的揭露日发表各自的看法,也有不少人对于东方电子是否有赔付能力表示担忧。走廓内一时秩序大乱。

考虑到太多旁听者的到来会影响到双方庭前交换证据,法院临时决定将审判地点由第三审判庭更换为第十审判庭。记者凑到门口朝里一看,与其说这间小房子是一个审判庭,不如说它更像一个用于谈判和调解的圆桌会议室。大约只能容纳10来个人。

两名法官守在门口,东方电子原被告及代理人按证件一个一个放入,而宋一欣律师唯一的助手也被拒之门外,一名侥幸混入的记者也在5分钟后被轰了出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媒体记者们的“外围采访”早已结束,在焦急的等待中,不少律师开始退场,而老记们依然坚守在走廊上。

正式开庭时间仍未定

11点35分,起初负责清场的青岛中院研究室负责人大声吆喝道:“记者们都到第三审判庭等着。”老记们遂拎起家伙赶紧去抢占座位。在等待了十多分钟后,该负责人说了三句话:第一,法院签发的传票内容是9月23日交换证据、开庭,要视庭前交换证据的情况再确定正式开庭的时间;今天由于原告方临时追加东方电子集团公司为被告,并得到我院认可,今天正式开庭就不大可能了;第三,下次开庭时间将以法院发出的传票为准,并承诺将为所有前来旁听者提供方便。

从青岛中院大厅的开庭公示牌上,记者看到,近5日内共有5起涉及东方电子的案件在该院开庭,其中安排在当天开庭的共有3起,原告方分别是韩建玉、程东明、封卫芳等3人。

记者注意到,以上5人都是把东方电子作为主要被告对象,但范围似有不同,部分人告的是东方电子以及隋元柏、高峰、方跃等三人,而另一部分人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一并推上被告席。

诉讼标的将达2亿元

从前来参加旁听的各地律师处,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律师代理并正式立案的东方电子虚假信息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大约已超过5000起,估计诉讼标的将达到2亿元。

不少律师都希望青岛中院能尽快安排这些案件开庭审理。 本报特派记者 张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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