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怎样分录

2025-12-19 16:4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92

导读:会计工作有着大量重复性质的工作,特别是最基层的岗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到底该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琐碎的事情呢?欢迎大家再次光临,今天的课程由小编讲解,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怎样分录?且看以下分解.

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怎样分录

2006年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1.5万

贷:坏账准备 1.5万

2007年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 0.4万

贷:应收账款 0.4万

2007年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1.25-(1.5-0.4)=0.15

借:资产减值损失 0.15万

贷:坏账准备 0.15万

2008年坏账转回

借:应收账款 0.35万

贷:坏账准备 0.35万

借:银行存款 0.35万

贷:应收账款 0.35万

2008年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1-(1.25+0.35)=-0.6(冲回)

借:坏账准备 0.6万

坏账损失如何核销

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怎样分录

下列应收款项,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的,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负责人批准确认后,可作为坏账损失,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你公司相应其他应收款不属于上述所列项目,并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负责人、机构批准签字后,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如使用会计制度或旧的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 (补提数)

贷:坏账准备

若使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至此,该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实际已经发生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应按实际不能收回的金额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已冲销的坏账后期又收回的,应恢复相应账面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或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核销的款项,才可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另外,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未做计提坏账准备,出现坏账怎么办?如何处理?

未计提出现坏账,不管你计入什么科目 只要进入损益科目就要牵扯利润,年底汇算清缴都要调整,可以算算缴纳多少.是否去一家税务所出个财产损失报告.

关于资产损失的列支.

按照财税[2009]57号的规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按照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两大类.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以上内容由小编提供,希望大家能多提宝贵意见,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怎样分录介绍完了,谢谢收看,最后小编还要说的是,小伙伴多留意工作中的小事:比如上报数据的金额单位是万还是元,上报的数据自己是否核对,也许你的一个不注意会延误整个工作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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