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 -20号文,集团内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怎么理解?

2026-02-04 15:2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79

导读:集团内如何界定?是否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孙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孙公司之间、孙孙公司之间无偿借贷,都可以免增值税?还是只要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任意公司之间的借贷都免增值税?不分境内外关联企业? 最佳答案: (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以上就是文件

集团内如何界定?是否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孙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孙公司之间、孙孙公司之间无偿借贷,都可以免增值税?还是只要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任意公司之间的借贷都免增值税?不分境内外关联企业?

最佳答案:

(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以上就是文件对于此项政策全部条文描述。

关于您的第1部分问题,文件并非给出解释。可执行一般定义(比如公司法),或者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我觉的虽然集团内部之间的无偿借贷是可以免增值税的,但是像这种借贷行为0利息容易引起税务稽查。所以慎重。

回答2:

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借款需要补上合同有合理的转账依据才可以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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