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方式

2026-02-11 18:57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25

导读:《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级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 工作步骤: (一)纳税人领取并完整准确的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级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

  工作步骤:

  (一)纳税人领取并完整准确的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

  (二)纳税人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报送到办税服务厅的文书受理窗口,由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人员审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三)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接受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审核后转交税源管理科监控评估岗审核下列涉税事项:

  1、企业上年征收方式信息(新办企业无此信息)

  2、企业所得税上年度申报表(新办企业无此信息)

  3、纳税人查补信息(新办企业无此信息)

  4、财务报表信息

  5、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6、税务登记信息

  7、实地调查纳税人账簿设立、会计核算、生产经营等情况。

  (四)将《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报局长岗终审。

  (五)通过以上审核,确定鉴定结果,签署征收方式鉴定意见将相关资料归档。

  (六)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七)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认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预缴和年度的汇算清缴。

  纳税人办理时限:

  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税务机关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之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2、当年新办企业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3个月内鉴定完毕。  3、会计核算健全,达到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应在2月底前报送《取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表》‚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实行查账征收。纳税人未按期报送资料,继续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执行。

  税务机关完成时限:

  本涉税事项税务机关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和认定工作。

  操作范例:

  咨询、投诉方式:

  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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