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使用登记簿夸年怎么记录

2026-02-23 19:55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777

导读:现在有很多的人都是使用支票了,支票使用起来比较的方便,也相对安全.支票可以分为几种,有转账专用的,有现金支票.在使用的时候都需要做好登记.那么支票使用登记簿夸年怎么记录呢?如果跨年了,就按照正常的支票登记就可以了.

支票使用登记簿夸年怎么记录

(1)领用支票簿时,须由主管指派的经管员编列号码登记在"空白单据登记簿"发交经办人员签章使用.

(2)作废的支票,须盖"作废"戳记,粘贴于该同一号码的存根上,以示慎重.

(3)每日营业终了时,经办员应即查对当日签发的支票存根,结计金额在存根最后一张背面,与银行存款科目签发总数是否相符,同时查点尚未使用的空白张数是否相符.

(4)用讫的支票簿(存根),须交还经管员查核使用张数及作废张数是否相符,并在"空白单据登记簿"备注栏注明后,妥为保存(订为15年).

支票使用登记簿夸年怎么记录

支票的使用规定

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欠账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39条规定停止执行."

支票使用登记簿夸年怎么记录?支票如果跨年了,但是还在有效期内,是可以正常登记的.按照支票使用登记簿的登记规定填写就可以了.但是支票的使用也是严格的规定的,不能随意开具使用,必须要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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