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

2025-12-21 17:25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906

导读: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编制方法,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哦.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

按减半之后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 贷;银行存款

借;税金及附加 , 贷;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 贷;银行存款

2019年土地使用税减免征收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税减免征收规定

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减免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经过批准的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等,从使用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则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特定项目用地减免情况

1、下列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1)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2)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

(3)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

2、企业公共用地免税

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

3、在一些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都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

(三)土地使用税减免如何申报

1、免征税额由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会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2、对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和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业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的主要内容,大家都学会了吗?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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