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2026-02-27 14:37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504

导读:我们都知道,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而小规模就算去的了专票也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那么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能抵扣吗?很多同学都以为普票是不可以抵扣的.其实有一部分是可以抵扣的,请阅读下面的文章.

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1、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3、符合规定的"完税凭证"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证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法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法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法票或者销售法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法票,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能抵扣吗?一般来说,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认证抵扣,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但是其实如果是特殊的发票,是可以抵扣的.例如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发票、通行费发票等.上文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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