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虚开发票写了自己承担责任的说明,会计还有

2025-12-18 19:06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582

导读:虚开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那么法人虚开发票写了自己承担责任的说明,会计

  法人虚开发票写了自己承担责任的说明,会计还有责任吗

  法人授意其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记帐会计不知情无需承担责任。

  记账会计的职责是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正确核对会计凭证,准确、及时、完整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手续完备;协助与资金会计核对委派中心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及单位存款账,编制单位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也就是说,记账会计只是核对凭证和报表一致,而不参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因此,不应承担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责任。

法人虚开发票写了自己承担责任的说明,会计还有责任吗

  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会受到什么惩罚?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至于会受到哪些处罚,《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人虚开发票写了自己承担责任的说明,会计还有责任吗?多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违法主体均为法人单位,最终承担违法责任的,也是具有违法行为的法人单位。但这起案件是法人单位代理会计利用职务便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更多会计资讯,请关注本网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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