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业营改增减税效应显现

2025-12-25 18:2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41

导读: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内蒙古国税局认真组织金融业营改增专项辅导,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帮助金融业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据统计,内蒙古金融业税负从试点初期的略有增加,到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实现税负整体下降。2016年5月~11月,内蒙古金融业3203户试点纳税人申报销售额3570亿元,实现增值税29.77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的法定税负相比,合计减税1.12亿元,税负下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内蒙古国税局认真组织金融业营改增专项辅导,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帮助金融业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据统计,内蒙古金融业税负从试点初期的略有增加,到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实现税负整体下降。2016年5月~11月,内蒙古金融业3203户试点纳税人申报销售额3570亿元,实现增值税29.77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的法定税负相比,合计减税1.12亿元,税负下降3.6%。

据了解,为确保金融业营改增专项辅导取得实效,内蒙古国税局针对金融业的行业特点,从自治区国税局、基层国税局和纳税人三个维度制定了专项辅导方案,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国税机关的税收政策、防伪税控管理、发票管理和税源管理相关人员全部参加辅导,辅导对象包括金融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办税人员、开票人员和税务代理人员,实现了专项辅导的全覆盖。同时,该局根据纳税人经营特点、纳税方式和业务复杂程度,对辅导科学合理分工,自治区国税局负责全区57户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的辅导,盟、市国税局负责银行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财务公司和信托公司的辅导,旗、县、区国税局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数量多、业务相对简单的纳税人辅导。据统计,2016年9月~12月,内蒙古国税系统共投入人力2000余人次,实地辅导金融业纳税人2987户,辅导金融企业人员5000余人次。

2016年5月~12月内蒙古国税系统共对1527户纳税人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解答辅导,明确免征界定等6方面162项具体业务问题。通过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规范政策运行,更多的金融业纳税人更好地适应了新税制,有效减轻了税负。据统计,前述5个银行2016年第四季度发生进项税额22332万元,较第三季度增长了近3倍,基本上实现了应抵尽抵;内蒙古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168户一般纳税人选择了按照3%征收率简易计税。

随着营改增后金融业税负下降,内蒙古金融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据内蒙古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前11个月,全区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8.4%,贷款余额增长14.2%,保费收入增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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