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开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怎么处理

2026-01-03 20:5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93

导读:发票报销财务人员工作中接触最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发票进行报销,如果是取得普票对于一些餐费、交通费是比较好处理的,如果也是专用发票的话,可能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下面小编

专用发票开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怎么处理

答:发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可以入账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在采购业务中收到的发票,其报销金额可以小于或者等于发票上的金额,只要不超过发票金额即可.

企业在费用管理中,当发生费用需要报销时,其报销金额为发票上的金额,但也可以低于此金额,这其中包含差旅费、餐费等发票.

入原材料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等所获得的发票一般由发票上的金额入账,这样能更好的客观反映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专用发票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主动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二)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专用发票开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怎么处理

销售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得漏填或随意填写.同时,供应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且合并开具发票的,其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对供应的货物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供应的免税货物应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和应税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销货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主动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四)字轨号码.

销货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发票上的字轨号码的顺序和日期的顺序从前往后使用,不得跳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

(五)开具时间.

(六)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小编提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0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0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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