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等呼吁内外籍人士个税免征额应统一

2026-01-04 11:3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48

导读: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发布会29日在北京举行,多名专家在与会时向网易财经表示,内外籍人士个税免征额标准应尽快统一。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其中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在

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发布会29日在北京举行,多名专家在与会时向网易财经表示,内外籍人士个税免征额标准应尽快统一。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其中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而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

即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扣除额为免征额2000元+2800元=4800元。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杨认为,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应该统一内外籍人士个税免征额标准,但确实有一个步骤问题。"这是一个理论探讨,具体在实际中怎么实施应该说还是有一定距离,理论上尽快统一是没有争议的。"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也认同李扬的观点,他表示,按照所谓国民待遇的规则,内外人士应一视同仁的,"我们在法人税收框架已经把这个问题基本做到位,那么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应该是这个逻辑,这个事情应该尽快做."

但贾康同时表示,一步做到内外统一,还是分两步走是需要考虑的。在调研的基础上还应该考虑外国人居住是否有特殊因素,但他还是建议应该尽快统一。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指出,尽管在过程中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但内外籍人士个税免征额标准应该统一,同时也是能够统一的。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也向网易财经表示,内外籍人士个税免征额标准早就应当实施。他指出,十一五期间企业所得税内外合并已经完成,给外国人超国民的待遇应该终结,下一步应启动个人税收免征额标准统一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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