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没填可以用吗

2025-12-19 17:1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760

导读:在填写发票的时候,按照规定是必须要填写完整的,这样才可以进行正常的入账和报销.如果没有填写完整,购买方就可能会拒收.那么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没填可以用吗?对于这种情况,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没填可以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增值税专用发 票"项目齐全",否则,购买方可以拒收,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没填,可以拒收,但也不是说不能收.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面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没填,并不影响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认证,也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作废条件.

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  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2、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3、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 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 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没填可以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没填可以用吗?针对这种情况,小编在上面的文章中根据具体的规定进行了说明.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填写完整的信息,是不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只是复核人和收款人没有填写,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是购买方有权利拒收.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